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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畢業門檻】修訂工程學院基礎學科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

工程學院基礎學科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,

已通過校級會議修訂,再請同學注意自身權益,謝謝

主要修訂副則部分
(一)自113學年度(含)前入學之日間部四技學生:
於就學期間內,須通過本院基礎學科「微積分」與「物理」之畢業門檻科目會考測驗,並取得及格成績。若取得工程學院認定之「TQC-人工智慧應用與技術(實用級)」證照,則可申請抵免「院畢業門檻」,視同會考科目測驗合格。
(二)自114學年度(含)起入學之日間部四技學生:
1.須通過「院畢業門檻」:於就學期間內取得工程學院認定之「TQC-人工智慧應用與技術(實用級)」證照。
2.補救機制:已參加至少一次「TQC-人工智慧應用與技術(實用級)」證照考試(須附佐證資料)但未通過者,得修畢任一門課程作為替代,惟該課程學分不列入畢業最低128學分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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