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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「桃園市政府110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在職勞工訓練實施計畫」

主 旨: 檢送本局辦理「桃園市政府110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在職勞工訓練實施計畫」,惠請踴躍提出申請,請查照。

說 明:

一、 為提供設籍或工作地於桃園市之在職勞工終身學習機會,本局補助大專校院以學分班辦理在職勞工訓練,110年度規劃補助6班,每班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25萬元,每班以招收30人為原則並需修讀3個學分,每學分須修讀至少18小時,故每班計修讀至少54小時。

二、 大專校院申請補助應於110年1月13日(星期三)前以班別為單位依旨揭計畫第5點規定函送相關文件送達本局(請另行提供申請文件電子檔),每一大專校院申請以2班次為上限,詳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。

三、 有關旨揭計畫及其附件電子檔,請至桃園勞工學苑資訊網訊息專區(另開新視窗)查詢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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