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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教育部111學年度教師產業研習計畫

主 旨: 為協助教師完成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之法定事項,邀請貴校申辦「111學年度教師產業研習計畫」並出席說明會,請查照。

說 明:
一、 依「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實施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辦理。
二、 為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(以下簡稱技職法)第26條期透過強化教師與產業界之連結,以培養具備實務與創新能力之優質人才,同時帶動產業發展及提升產業研發與創新,並達到縮短學用落差之立法意旨,旨揭計畫應聚焦「六大核心戰略產業」(包括「資訊及數位產業」、「資安卓越產業」、「臺灣精準健康產業」、「國防及戰略產業」、「綠能及再生能源產業」及「民生及戰備產業」)。
三、 承上,考量貴校曾獲本部補助「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」之基地及類產業案件,且計畫主題對準「六大核心戰略產業」,爰邀請貴校申辦旨揭計畫。
四、 旨揭計畫課程規劃重點如下:
   (一)每校至多申辦2案,皆應對焦「六大核心戰略產業」及學校發展特色,且其中至少1件應以曾執行之「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」基地及類產業所建置實作場域為基礎;如申請2件,則課程之主題及內容不得重複。
   (二)參與對象為技職法第26條規定適用對象,即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、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皆可參與。
   (三)課程時數及參與人數,可採同參與教師之「不分梯次」,或不同參與教師之「分梯次」之彈性設計,惟仍應符合本要點第4點第2款及第3款規定,課程時數不低於4週,參與人數為30人以上。
(四)課程應開放至少三分之一之名額予他校教師,以充分發揮資源效益。
(五)每案以補助新臺幣30萬元為原則。
五、 為利貴校掌握研習課程規劃重點,本部特舉辦旨揭計畫說明會;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會議資訊:
1、時間:111年5月4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。
2、實體地點: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1會議室(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)。
3、網址:https://reurl.cc/41RyrR。
(二)報名資訊:
1、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5月2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。
2、網址:https://reurl.cc/M0vZ3W。
3、凡有意參與實體或線上說明會者,皆請完成報名;囿於場地規模,參加實體說明會者,每校以1-2人為限。
(三)配合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擴散,請出席實體說明會者務必配戴口罩,並配合測量體溫;有呼吸道症狀者,請採線上方式出席說明會。
六、 有意願申請者請於說明會後,將計畫書函報本部,經本部審查通過,始得辦理;申請方式如下:
(一)收件截止日:111年6月2日(星期四)前,以郵戳或其他同等有效寄件憑證為憑,逾時不受理。
(二)函報計畫書:
1、教育部
(1)公文正本。
(2)計畫書核章版正本。
2、教師產業研習研究專案辦公室(地址:24301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84號(明志科技大學);姓名:陳姿穎小姐;電話:02-29084566)
(1)公文副本。
(2)計畫書核章版影本。
(3)光碟(含計畫書可編輯檔及核章版掃描檔)1份。
七、 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本部承辦人或教師產業研習研究專案辦公室。
八、 檢附邀請申辦學校之曾獲計畫及對應清單、說明會流程、簡報及計畫書格式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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